教育 & 青少年交流

Mechanism Search

部长级会议

中日韩教育部长会议 近期活动 : 2018.03.21
第2届 中日韩教育部长会议
  • 2018.03.21
  • 东京, 日本
■参加者
中国: 教育部
日本: 文部科学省
韩国: 教育部

■成果
•回顾了2016年第1届教育部长会议上通过的《中日韩教育合作首尔宣言》所取得的进展。
•同意(i)促进和扩大三个国家之间的学生交流;
(ii)通过“亚洲校园计划”,并通过开展一项关于学位互认的联合研究项目,在高等教育方面进一步开展合作;以及
(iii)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东盟+3,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和亚欧会议等多边伙伴关系加强网络。
•通过了联合公报,其中包括有关新的中日韩高等教育联合研究项目的声明。TCS被指定为该项目的焦点。

■文件
第2届中日韩教育部长会议联合公报
第1届中日韩教育部长会议
  • 2016.01.30
  • 首尔, 韩国
■参加者
中国: 教育部
日本: 文部科学省
韩国: 教育部

■成果
•同意定期举行教育部长会议
•重申促进青年之间相互理解的重要性,并同意为学生探索新的交流计划
•确认了CAMPUS亚洲试点计划的成功,并表示愿意进行扩展
•重申教育对人类和世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并同意加强多边伙伴关系

■文件
中日韩教育合作首尔宣言

工作层会议

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会议 近期活动 : 2019.09.05
第7次 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会议
  • 2019.09.05
  • 东京, 日本
■参加者
中国: 教育部;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日本: 教育部, 文部科学省; 大学评估与学位授予机构
韩国: 教育部; 韩国大学教育协会

■议题
•亚洲校园计划的质量保证和监督
•亚洲校园计划的扩展和可持续发展
•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的计划

■成果
​1. 亚洲校园项目的质量保证和监督
2. 亚洲校园计划的扩展和可持续发展
3.为积极的学生交流和能力建设创造有利的环境(TCS联合研究和CAMPUS亚洲校友网络项目)

■文件
第七次中日韩大学促进高校交流合作委员会会议协议
第6次 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会议
  • 2017.11.23
  • 首尔, 韩国
■参加者
中国: 教育部;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日本: 教育部, 文部科学省; 大学评估与学位授予机构
韩国: 教育部; 韩国大学教育协会

■议题
•亚洲校园计划的质量保证和监督
•亚洲校园计划的扩展和可持续发展
•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的计划

■成果
1. 亚洲校园项目的质量保证和监督
2. 亚洲校园计划的扩展和可持续发展
3. 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的筹划

■文件
第六次中日韩大学促进高校交流合作委员会会议协议
第5次 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会议
  • 2015.04.10
  • 上海, 中国
■参加者
中国: 教育部;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日本: 教育部, 文部科学省; 大学评估与学位授予机构
韩国: 教育部; 韩国大学教育协会

■议题
•亚洲校园计划的质量保证和监督
•亚洲校园计划的扩展和可持续发展
•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计划

■成果
1. 亚洲校园项目的质量保证和监督
2. 亚洲校园计划的扩展和可持续发展
3. 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筹划

■文件
第五次中日韩促进大学交流与合作委员会协议
第4次 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会议
  • 2013.08.06
  • 东京, 日本
■参加者
中国: 教育部;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日本: 教育部, 文部科学省; 大学评估与学位授予机构
韩国: 教育部; 韩国大学教育协会

■议题
•扩大“亚洲校园”计划
•监测试点计划的活动
•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计划

■成果
1.扩大“亚洲校园”
委员会分享并确认了“亚洲校园”在亚洲高等教育中的重要性,开放性和潜力。为响应2012年5月在北京举行
的第五次中日韩三方首脑会议联合宣言所设想的精神,委员会确认,在试点方案的基础上,通过密切合作
和前景,进一步促进“亚洲校园”的发展和加强进一步扩大计划的规模和范围,为本地区培养更多更好的人
才。
2.监测试点方案的活动
委员会分享了持续监测试点计划的重要性和重要性,这些计划促进了“亚洲校园”的质量保证。监测产生了
一个标准,这对于扩大计划至关重要;委员会期待其不断取得进展。
*监测项目将由三国质量保证(QA)机构合作开展,重点是大学的质量保证活动。这三个国家的质量保证
机构从教育质量方面确定了良好做法,并将其广泛传播到高等教育界。
*通过监测,在五年内进行两次,质量保证机构联合比较和分析三国的质量保证活动,然后制定三国质量
保证机构跨国教育质量保证的联合指南。
3.即将举行的三边委员会会议
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将于2014年秋季在中国上海举行。

■文件
第四次中日韩大学促进高校交流与合作委员会会议协议
第3次 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会议
  • 2011.05.17
  • 济州岛, 韩国
■参加者
中国: 教育部;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日本: 教育部, 文部科学省; 大学评估与学位授予机构
韩国: 教育部; 韩国大学教育协会

■议题
• “亚洲校园”计划的实施
• 试点项目 (10个财团, 26所大学)

■成果
2011年5月17日在韩国济州举行的第三届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同意如下:
“亚洲校园”的实施
1.目标
根据第三次中日韩峰会通过的“2020中日韩合作展望”,亚洲校园旨在通过各大学之间的各种形式的交流计
划,促进三国大学之间的合作和三国学生之间的相互了解,最终有助于加强大学的竞争力和培育下一代亚
洲优秀人才。
2.试点计划
亚洲校区将通过试点计划启动,之后将开发不同类型和级别的交流计划,并根据试点计划积累的经验扩大
计划规模。根据第二次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2010.12,北京)的讨论,三国工作组不断讨论和
确定实施试点方案的原则如下。这些原则在第3委员会得到确认。
1)交流学科:三国大学本科生和毕业生
2)参与单位:三国大学的财团
*参与资格:三国的国内,国立和私立大学
*申请应在部门或学院层面进行,并通过参与的大学提交。
*一所大学可以参加几个财团或一个国家的多所大学可以参加一个三边联合会。
3)交换项目的风格和领域:由每个财团自主决定
4)交换项目期限:由各财团自主决定,但建议学生的交换期为主要形式1年,试点阶段不少于3个月。
5)交换学生人数:每个国家将在试点阶段支持每年100名学生(1年交换基础)往返其他两个国家的流动性
。建议每个国家的交换学生人数相同,每所大学应发送和接收相同数量的学生。由他们自己的大学私人资
助或资助的学生人数不包括在上述数字(100)中。如果他们有足够的资格参加该计划,每个联盟都可以自
行决定接受这些学生。
6)试点计划的持续时间:3 - 5年。
* 2011年联合征集提案和选择联合体,随后于2012年进行学生交流。
*这三个国家将每两年联合评估一次项目的进展情况。 (例如,对于5年项目,2013年(财政年度)的中期
评估,以及2015年(会计年度)的最终评估)。对于进展不佳的项目,可能会减少或终止财政支持。
7)选定的财团数量:约10个财团
8)项目选择:第一阶段(各国自治评估)第二阶段(联合三边评估)
9)语言:由每个财团自主决定
10)对大学的支持:由各国政府自主决定
11)对学生的支持
*每个学生将向他/她各自的大学支付学费,并且形成财团的大学之间的学费应相互豁免。但是,每个财团都
可以另外接受付费学生的自行决定。
*政府支持:强烈建议接收国按原则提供最多100名(1年制)入境学生,其最低支持水平与政府资助的奖学
金学生相当。
*支持机票将由本国(学生派遣国)自主决定,而所有其他费用,包括住宿和住宿,将由东道国(学生接收
国)承担。
三,质量保证三国大学交流合作指南
这些指导方针明确规定了CAMPUS亚洲各方的职能和责任,如政府,大学,质量保证机构,行业等,各方
将从试点计划阶段使用。三国应积极向各方传播这些准则。
1 2